本站讯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吉林省长春市,最近一段时间里假疫苗事件“火的”可谓家喻户晓。而在这个城市的公检法系统,一桩普通的离婚案,竟能拖延三四年之久,把当事人拖得筋疲力尽!当事人走投无路之际,投诉媒体。然而,任媒体怎样曝光,朝阳区法院就是我行我素!当事人经过调查,得知其中的一些内情,怀疑该法院院长竟是此案的幕后黑手,称:在这个城市里,司法的腐败有甚于假疫苗!
离婚案一拖就是四年 两个判决竟然如出一辙
加拿大藉华侨邢德坤是长春隆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因他认为的感情破裂,其与配偶齐丽华自2015年7月开始打离婚官司。为了离婚,邢德坤曾诉讼至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因齐丽华提出管辖异议,此案才被移送至朝阳区法院湖西法庭。据邢德坤介绍:官司被移送到湖西法庭后,明显感到肖欣庭长与被告齐丽华在勾结,一个简单的离婚案在湖西法庭一拖就是三年多的不决(详见《长春市朝阳区法院:离婚案竟拖3年才结案?》)。
此事在媒体介入后,湖西法庭继2016年已经做出了【(2016)吉0104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离婚后,于2018年8月20日再次做出(2017)吉0104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再次判决不准离婚。记者注意到,这两个判决书虽然相隔一年,但是用词和判决几乎如出一辙——
“本院认为:邢德坤与齐丽华结婚三十多年,虽然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只要双方沟通、理解、信任,珍惜夫妻感情,珍惜家庭生活,双方是可以和好如初的。邢德坤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提交了‘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及情况说明’,但无证据证实清单中所列财产的真实性,故本合议庭无法确认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且因婚生女在加拿大居住,本合议庭无法向婚生女征求关于抚养权的个人意见。现邢德坤提交的证据未能充分证实夫妻感情破裂,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邢德坤的诉讼请求,不准予离婚。案件受理费300.00元、公告费560.00元由原告邢德坤负担。”
朝阳区法院被控扣押卷宗 当事人愤然实名举报
至此,本案在朝阳区法院已经走完了所有程序,可是朝阳区法院被控又玩起了新花样——拒不向中级法院交卷宗。
邢德坤气愤的说:拿到新的判决书后,他随即提起上诉,可肖欣庭长却以种种借口继续扣押卷宗,拒绝送卷至长春市中级法院。至此,本案的卷宗已经在湖西法庭压了将近4年之久,严重影响了中级法院的审判进程。更为可气的是,媒体曝光后,肖欣庭长竟然继续扣押卷宗,而且没有受到任何处罚。邢德坤认为,是该院院长刘春梅袒护肖欣,此案真正的幕后黑手是刘院长。为此,邢德坤愤然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实名举报该院法官肖欣和院长刘春梅。
邢德坤在举报信中说:诸多网络媒体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离婚案竟拖了三年才结案》、《长春市朝阳区法院肖欣庭长被控采用拖延战术玩弄原告》为题两次曝光此案后,朝阳区法院对这样不称职的庭长及所犯的错误竟无人过问。肖欣还与齐丽华扬言:“没关系,看他能把我怎样!”其整天还是那样人模狗样的,一切照旧。我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不称职的法官、庭长,怎么还能照旧工作呢?上级应该调查此事,让他离开法官队伍才是。如今,卷宗仍旧被扣押在朝阳区法院。邢德坤经了解才得知:这一切的一切,最根本的原因在法院一把手,刘春梅院长才是他们的保护伞,怪不得肖欣庭长如此猖狂、胆大妄为,原来根基在于他的直接领导刘春梅院长。
邢德坤在举报信里称:
一,一个普通的离婚案拖至四年两次诉讼仍判不予离婚,究竟什么原因?肯定是因为齐丽华早已把刘春梅院长的工作做好了。据说,齐丽华有个同学在朝阳区区委任副书记,当离婚案从南关区法院转至朝阳区法院之初,齐丽华就通过关系与刘春梅院长打过招呼了。怪不得肖欣庭长如此大胆子竟把该案扣押至三年多,原告三番五次向法院领导反映,都不管用。现在看来,齐丽华早已与刘春梅院长有了勾结。否则,为什么对下属肖欣所犯的种种错误时若罔闻?种种迹象表明,发生的所有事情刘春梅院长都清清楚楚,可就是不处理,放任下属继续不作为。
二,作为朝阳区法院的一院之长,对于下属法庭做出的两个判决书有审批、把关的责任,因为判决书上都盖着朝阳区法院的大印。你作为院长的能不过目吗?如果你过目的话,为什么两个判决书相隔近两年,但是两个判决书的内容如一辙呢、内容雷同呢?特别是第二个判决书,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为什么还是那样说呢?恐怕该离婚案转至朝阳区法院的时候,也就是三年前,这两个判决书在她的心里就已经做好了,不是这样吗?你作为一个院长,不过目、不审查吗?你们把法律当成什么了?这就是对法律的最大践踏与亵渎!
三,对于肖欣不作为,本人已经多次向区法院反映,也给区法院领导写过多次信,可无人问津。无奈之下,本人通过媒体将肖欣的丑恶嘴脸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两次媒体的曝光刘春梅院长都已知晓,却不对肖欣采取任何处理,而肖欣还在继续工作,继续犯错误,继续加害更多的人。作为一个院长,理应及时处理下属的错误,使其更好的工作。可在她的袒护下,肖欣不但不改正错误,而是更加嚣张,腰杆子更硬了——“看他把我怎么样!”其根源在于,肖欣是在为刘春梅办事,所以有领导顶着,我怕啥?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刘春梅院长不但不处理肖欣,不及时纠正错误甚至连一点改正错误之意都没有。对于原告要求的送达,不但不送达,对于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丝毫没有悔意更别提赔偿损失了。原告多次反映肖欣的错误,刘院长理都不理。有这样徇私枉法的院长,怎么能不出现肖欣这样的败类庭长呢?他们是一丘之貉,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下属!
四,当肖欣把卷宗交到区法院后,刘春梅院长明知道肖欣经常与齐丽华联系,却不要求肖欣送达,而是继续扣押卷宗在区法院,称所谓公告送达,以此为借口继续拖延该案的审理。我原来心里还幻想:该离婚案无论如何,终于在朝阳区法院有了结论,这一下终于跳出这个被人们称为“怪圈子”的地方了。可是,我虽然早已向长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并已缴纳了费用(2018年8月20日),尽管长春市中级法院多次向朝阳区法院电话催卷,可刘院长就是不送卷到中法!为了谋取私利,她就是想把手中的权力发挥到极致!现在想起来,该案拖至四年,还要继续拖,最根本的原因就在刘春梅院长这里,她才是罪魁祸首。肖欣庭长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不送达、拖延时间,甚至还用国际送达来刁难我,两次判决书雷同、如出一辙。特别是第二个判决书,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还照样那样写;三年多的时间里,我提供给法庭的大量证据以及给区法院领导写的信等,都是无用的,刘春梅院长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对下属犯了如此的错误,媒体曝光后,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可肖欣还是那样的嚣张。这些事实的发生,让原告有理由相信,这一切都是刘春梅指使下属做的。这才是被告齐丽华真正的利益关系人。(记者杨涛 李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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