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10年,河南省南阳市下辖的镇平县发生一起杀人案,但是10年来被判故意杀人的李雷和其家人不断上诉、申诉,因为此案中存在杀人凶器上没有被害人血迹、被害人死亡现场与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相互矛盾等等诸多疑点,他们认为此案存在严重问题、杀人凶手可能另有其人。2018年8月初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报道后,李雷的家人告诉记者;从李雷服刑监狱里透出来的消息称,因为媒体曝光和他不断申诉,李雷竟然遭到了监狱的虐待。对此,记者感到十分震惊:难道有人把手伸进了监狱?居然用卑劣的手段阻止服刑人员申诉??难道李雷的申诉和媒体的曝光影响了某些人的前途?
现将此案做一个简要 的回放——
因婚变引发的杀人案
据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2009年8月27日做出的(2009)南刑一初字第03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记载:被告人李雷是吉林省榆树市人,被害人梁玉琴是河南省镇平县人,两人于2008年3月相识,后在北京打工时二人发展为恋爱关系。期间,李雷及其家人给过梁玉琴彩礼钱。2008年7月,二人因发生矛盾,梁玉琴离开北京返回河南镇平县老家,这期间二人通过手机短信联系,梁玉琴称会快点把钱凑够还钱给李雷。7月份以后,李雷开始联系不上梁玉琴,梁玉琴于2008年11月11日与镇平县王岗乡慕营村李新贵结婚。李雷从朋友处得知梁玉琴已经结婚后,与梁联系未果,于11月22日自北京乘车到镇平县,购置尖刀一把随身携带,并约见梁玉琴及其丈夫李新贵。当晚三人见面后,李雷要求梁玉琴证明其已经结婚,三人遂一起到镇平县侯集路口的红盖头婚纱摄影店看梁李二人的结婚照,看后三人走出店门。李雷向梁玉琴要钱,梁玉琴骂了李雷一句,二人发生口角,李新贵开始阻止二人不要在这吵吵,到外边去说未果,李新贵随即打了李雷头部一拳,李雷眼镜被打掉,脸上也出了血并弄了一身,李雷拿出下午买的尖刀,先向李新贵的腰、腹部扎了两下,后见旁边扑上来一个人,就向这个人扎了三四下,那人随之倒地,后来听说是梁玉琴……
在婚纱摄影店门外,李雷持刀先刺李新贵的胸、腹部,后向梁玉琴的身上乱戳,梁随之倒地。李雷欲逃离现场,李新贵持一木椅追赶李雷,打中李雷头部。李雷持刀将李新贵扎倒在地,李雷继续逃跑,后被群众持木棍将李雷刀具打掉并将其控制,公安人员随后赶到将其抓获。经法医鉴定:梁玉琴系被单刀锐器刺中肺及肝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新贵的损伤构成重伤。
法院认为:李雷犯故意杀人罪,证据确凿,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经当庭出示、宣读、质证,予以采信,被害人李新贵的陈述、现场目击证人李朝柱、张中义等人证言相印证,也与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报告记载的内容相一致,证明方向一致,证实李雷持刀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对于被告人李雷和其辩护律师的辩护不予采信。李雷辩称:不是故意杀人,是李新贵他们先打我,我才拿刀反抗的。辩护人称:李雷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发生争议时被害人先打的李雷。对此,法院认为与事实不符,不予支持,继而认定三人到婚纱摄影店看完结婚照后,走出店门外后,李雷即持刀朝李新贵、梁玉琴身上刺戳,致梁玉琴当场倒地死亡。李新贵持一木椅在追赶李雷时,被李雷用刀扎倒在地。南阳市中级法院据此做出的(2009)南刑一初字第03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李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利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各项损失61952元。
双方均不服,多次重审仍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作出后,李雷、李新贵均不服,提起上诉,河南高院2010年4月30日作出(2009)豫法刑四终字第232号裁定书,以事实不清为由,撤消了39号判决,发回重审。南阳中院经审理后,于2010年8月28日作出了(2010) 南刑一初字第031号判决,判李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各项损失12000元。李雷不服,再次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6月23日作出(2011)豫法刑四终字第4号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于2012年4月13日作出(2011)刑一复12837039号刑事裁定书,不核准河南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6月23日作出(2011)豫法刑四终字第4号裁定,发回河南省高院重审。河南省高级法院于2012年10月30日作出裁定,撒销南阳中院于2010年8月28日作出的(2010)南刑一初字第031号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发回南阳中院重审。南阳市中院于2012年11月20日作出(2012)南刑一初字第077号判决,判处李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李雷限制减刑。李雷现在河南省第三监狱十一监区服刑。李雷仍然不服,第三次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法院于2013年7月23日作出(2013)豫法刑四终字第3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了南阳市中级法院的第077号判决。李雷仍不服,提出申诉,要求再审,河南省高级法院于2014年6月19日作出(2014)豫法刑申字第00369号通知书,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至此,该案已经定性,但李雷始终不服,被投入监狱后,一直在申诉,同时委托其父亲李瑞祥继续申诉。2015年5月21日,在最高法院立案庭的协调下预约了一次在吉林省榆树市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结果至2015年6月8日,因对方设备原因没能成功,至今无结果。
李雷及家人认为此案存在多处硬伤
对此案,李雷和其家人及代理律师提出多个疑点:
一,李雷所持的杀人刀具上没有二被害人的血迹,如何证明李雷就是杀人凶手?在此案中,受害人一死一重伤,公检法均认定是李雷用刀刺戳所致。然而,南阳市公安局公安局委托作的《生物物证鉴定书》显示:李雷所持有的刀具上,没有二受害人的血迹,那么二受害人的损伤是如何形成的?没有物证支持。因此李雷所持的刀具不能作为定案凶器;
二、被害人死亡现场与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相互矛盾。梁玉琴死在婚纱店门口西边四、五米处(金玫瑰糖果店和快餐店之间)的一棵树下,并且是当场死亡,但公安局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明确记载:“此处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但在距梁玉琴死亡现场50多米的路面上却留下了梁玉琴的血迹,由此说明,梁玉琴死亡的现场不明。对此,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没有证据支持;
三、被害人李新贵始终没有指正李雷对其进行过身体伤害,都是证人李朝柱和张中义的证言指证,没有受害人的指控,加之刀具上没有李新贵血迹,足以证明李新贵之伤,不是李雷所致;张中义的证言为虚假证言,不具有客观性。张中义是如何到现场的?现场车里还有何人?与李新贵什么关系?为什么第三天才来作证?其对案发地点、案发经过的描述与事实不符。
李朝柱实际是在婚纱店殴打李雷的凶手之一,与李新贵有利害关系,其证言都是自己编排臆造的,不具有客观性。李朝柱不是婚纱店的员工,本是一个警校毕业的无业游民,为此事就一夜之间变成"打击外来入侵者、保卫家园"的荣誉市民,被公安机关破格录用。李朝柱到底是干啥的?其在本案中始终参与,就像事先设计好的,在案件起因、案发地点、案发经过上,结果与事实不符,其证言与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矛盾重重,究竟哪份证据是真的?
证人证言与警方的勘验检查笔录、鉴定书相互矛盾,无法形成证据链条。从李新贵、李朝柱、张忠义的陈述和证言中分析,矛盾重重,不合常理,三人的身份、关系值得怀疑,均与警方的勘验检查笔录、鉴定书相矛盾。
李雷父亲的讲述试图还原真相
在接受采访时,李雷的父亲李瑞祥向媒体讲述:案发前李雷与前妻离婚,婚生女儿随其生活,李雷佩戴眼镜近视400度眼镜。与被害人梁玉琴于2008年3月13日在长春至广州的122次火车上相识的,后在北京打工时二人发展为恋爱关系,并共同回到榆树老家,李雷及其家人给过梁玉琴彩礼钱,已视为订婚,后二人在北京打工并开始同居生活。2008年7月,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梁玉琴携款2.6万元离开北京去了深圳,返回河南镇平县老家,初期二人通过手机短信联系,梁玉琴称会快点把钱凑够还钱给李雷。7月份以后,李雷开始联系不上梁玉琴,后李雷从朋友处得知梁玉琴已经结婚,与梁联系未果,于11月22日,自北京乘车到镇平县石佛镇马一店村梁玉琴家中,未见到梁玉琴,与梁玉琴打电话未接,梁玉琴得知后,委托其亲属到家中核实,确认李雷已到过其家中;通过电话联系李雷进行了语言威胁,李雷到石佛镇的地摊上花十元钱买了一把刀,随身携带以防万一,李雷再次到梁玉琴家问其父亲梁玉琴的下落,其父笑笑说了一句河南话,李雷没听懂。离开梁玉琴家后,李雷在村里的一个饭店吃饭时,李新贵用梁玉琴的手机约李雷到镇平县城的园中园等梁玉琴,李雷到达后,没有等到,再次电话联系后,对方又让到电力广场的半围墙处见面。十多分钟后,三人见面,李雷要求梁玉琴证明其已经结婚,三人遂一起到镇平县侯集路口的红盖头婚纱摄影店看梁李二人的结婚照,看后三人走出店门。在婚纱摄影店门外,李雷向梁玉琴要钱,梁玉琴骂了一句,二人发生口角,李新贵开始阻止二人不要在这吵吵,到边上去说未果,随即打了李雷头部一拳,李雷拿出下午买的尖刀,先向李新贵的腰、腹部扎了两下,后见旁边扑上来一个人,就向这个人扎了三四下,那人随之倒地,后来知道是梁玉琴。李雷转身跑向十字路口,李新贵持一木椅追赶李雷,打中李雷头部。李雷挥刀划拉几下,又转身跑,见路边有一出租车,上车后,司机不敢开车,李雷下车后,继续逃跑,后被群众持木棍将李雷刀具打掉并将其控制,公安人员随后赶到将其抓获。
辩护律师认为李雷无罪,凶手另有其人
李雷的辩护律师认为: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在没有物证、现场不定、伤情不符等多处疑点的情况下,李雷应该不是杀人凶手,应该认定李雷无罪。真正的杀人凶手是谁?有待进一步侦查。
有资深法律界人士在仔细研究过此案后认为:
1、公安机关为什么没有让李雷指认杀人现场?
2、李雷所持的刀具来源为什么没有调查?
3、现场证人张中义证明另有一人手里持有一把尖刀,张中义还证实,这个凶手是一个大高个子、长头卷发,其头发长得盖到后脖梗处,这个描述与被告人李雷的体貌特征完全不符,证明凶手另有他人。这个持刀人是谁?这个人在公安侦查过程中为什么没有结论?
4、梁玉琴是被李雷所杀,还是其他人所杀?
5、李雷的上衣布满血迹,公安机关将李雷带有血迹的上衣拿去做DNA鉴定,为什么没有结果?现在李雷的上衣哪里去了?
6、为什么不调取婚纱摄影店门外的监控录象?
他还说:根据现有证据疑点重重和证据相互矛盾的问题,综合分析李雷父亲所讲的情节比较合乎逻辑。他还说:公检法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定性李雷故意杀人过于草率。此案的发生,应该是一场有预谋的人为的闹剧,二受害人及其主要证人有共同犯罪的嫌疑。此案人命关天,疑点又如此之多,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理应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做到无懈可击之后才能做出判决。但是,在多次发回重审后,仍然破绽百出,令人十分遗憾!
据李瑞祥从监狱方面得到的可靠消息;媒体曝光此案后,正在狱中服刑的李雷受到了格外的“关照”,每天都要被罚站、挨打……后来,他实在受不了了,就奋起“抗争”,结果被关了紧闭……李瑞祥说:因为摊上这个案子家里都已经倾家荡产了,可是,我们申冤十年了还没有一点结果,又得到儿子在里面因为申冤遭到虐待的消息,我们就不明白了,难道我们认为案子有问题,就不能向上反映吗?申诉也好,申冤也好都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可是他们居然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阻止我儿子申冤,太黑了!这是什么世道啊?!他希望上面的领导们能管一管此案,给他们一家人一个心服口服的结论。
记者不禁要追问:究竟是什么人在阻止李雷和其家人申诉?如果案子办得没有任何问题,为什么要怕人家申诉呢?此案的背后究竟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对于本案,媒体将继续追踪。(记者杨铁 夏明 峻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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