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视点 > 正文

陕西神木:读网贴《神木市汇兴矿业联合公安侦破大案》后感
发布时间:2018-04-14 12:02:21   来源:陕北日曝   评论

本站讯 最近网上出现一篇《神木市汇兴矿业联合公安侦破大案》的贴子,引起小编对汇兴矿业的好奇。于是打开百度查了查神木市“汇兴矿业“”, 百度搜得《煤矿安全员捡到40枚雷管藏起来向矿上敲诈5000元》的报道,此新闻是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邓铭报道关于2014年12月神木汇兴矿业井下安全员石某在煤矿发生冒顶事故捡到炮工撤离时丢下的25枚雷管。2015年4月上旬,石某和刘某商议以捡到的雷管向有关单位报告相威胁,敲诈汇兴矿业有限公司人民币五千元的事,最后两案犯被神木县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石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的事件。

小编看完报道,虽然对涉案石某、刘某感到惋惜,年纪轻轻遇事不能够正确处理问题,利欲攻心,心生杂念,以致走上犯罪道路,接受法律制裁。石某、刘某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这所做所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罪有应得。不值得大家的同情。

小编突然发现汇兴矿业2014年至2015年井下生产时发生了冒顶事故,炮工慌乱中没有来得急收拾的雷管被安全员石某捡到,才有后面的一系列敲诈勒索之类的事。那么汇兴矿业在2014年至2015年是那个单位那个部门许可开始生产的?经小编多方考证汇兴矿业当时是资源整合型煤矿,在技改期间,是绝对不准许组织生产运营的,那么当时汇兴矿业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盗采国家资源,小编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第9号第一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列举部分条款)如(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矿、伴生矿种除外)(五)其他未取的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第三条,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也就是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为价值在五万元以上为起点……

那么小编想问相关的执法机关,是否发现过汇兴矿业有盗采矿产的嫌疑?是压根就没有一点点盗采的舆论?还是发现了经调查证实社会传言为谣言?那么当年的这起敲诈勒索汇兴矿业的案子中华商网的记者报道的应该很清楚。如果涉嫌犯罪?那么企业的法人魏巍理所当然就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人。

在此案中还暴露了一个犯罪的事实,在未取得合法开采矿产的相关许可和验收是汇兴矿业是那里来的雷管和炸药的?通过什么渠道?上线是谁?多年来共购买的数量是多少?是否涉嫌有煤矿亲属是公安系统的领导给予了这方面的特殊照顾?

同样是人,同样在神木,还同样在汇兴矿业发生的事,同样都涉嫌犯罪。而前者早被绳之以法,沦为阶下囚;后者却逍遥法外,尊为人上人……

\

网友赠送一照片

\

\

\

\

\

来源:陕北日曝

责任编辑:穆建伟

相关热词搜索:神木 陕西

上一篇:陕西省陕北歌手贺小川《延一井之恋》新歌发布会在榆林镇北台举办
下一篇:陕西绥德:中角镇石咀村粉条加工厂致当地水体污染严重

《中国视点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视点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视点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视点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视点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中国视点网(http://www.cnshidiancn.net/) 2015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联系本站管理员或发送邮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企业许可证号:1657020
互联网备案许可证:京ICP备12017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