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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曹妃甸七名无辜群众遭非法逮捕
发布时间:2017-05-08 21:08:36   来源:中国视点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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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董淑华手持着丈夫、儿子拘留逮捕书大哭道:“难道老百姓活着也有罪吗?”

本网北京5月8日专电:近日,河北省滦南县胡各庄镇北圈村54岁的村民董淑华投诉反映说,今年2月7日上午10时许,她在承德洪浩建筑安装公司曹妃甸分公司(下称承德洪浩)打工的丈夫刘少民、刚大学毕业后打工的儿子刘小东等7名村民无辜遭警方抓走、刑拘和逮捕,案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

董淑华等7名当事人家属坚持认为,这是曹妃甸垦区公安分局局长胡瑞新一手操纵的枉法陷害他人行为。在向当地三级公安机关对质讨要公道遭驳回后,并就此事件向相关国家机关部门举报,呼吁中央高度关注、依法查处冤案制造者,深挖腐败保护伞,公布处理结果。

据本网调查证实,当时,承德洪浩保安人员刘少民、刘小东、李志宏、王风恩、王福军、夏雨航、于建超等7人正在在位值班。

此时,开发商方面唐山市曹妃甸区瑞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瑞信房产)员工等十余人以看房为由找茬闹事,要求进入场区工地。由于施工尚未完毕,为确保施工秩序和人员安全,依规杜绝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入。

因此,厂区保安刘少民、王福军有礼节地给予耐心解释,并告知对方春节刚过,尚未正式上班,最好暂缓推迟两天或者跟值班经理联系。但尽管如何解释,来人不但不听从,反而恼羞成怒、向垦区公安分局长胡瑞新以报警为由求援。

此时,在厂区工地附近蹲守待命的十几名警员突然出现在眼前,杀气腾腾、直扑而来。没有等到刘少民、王福军解释,直接推上警车。几乎同一时间,还将于此事无关、在厂区内其他地方巡视的五名保安人员抓上警车带走,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将以上7人羁押于曹妃甸看守所。

更加荒唐的是,刚刚大学毕业不到一年,老实胆小的24岁青年刘小东,此时正躺在床上休息,竟然也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走、非法逮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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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非法抓捕现场

通过当时现场录像录音,记者没有看到承德洪浩人员过激言行。相反,在画面中,却反复出现了警方人员与瑞信房产副总经理石满场等相互配合呼应默契的多处非正常“执法行为”。当地警方人员的行为,完全成为开发商方面看家护院的恶棍打手。

其一:2月4日正月初八,石满场带一名保安破坏承德洪浩工地摄像设备,报警后不出警。2月5日晚再次实施破坏活动,受害方报警后仍然拒绝出警。

其二:2月7日上午,监视器显示,先有4名警察开便车出现在承德洪浩工地门口,另一辆警车尾随而至,十几名警察未出示任何执法手续直接抓人,不但违反程序,涉嫌滥用职权。

其三:之前的2016年12月16日,石满场带领一帮社会闲杂人员来承德洪浩工地闹事。并多次向保安说:“胡局长说了,谁不让进就抓谁。”此言被录音。之后的每次抓人,都是石满场先到现场,然后打电话给胡瑞新,警务人员随即出现,相互配合高度默契、“步调一致”。

其四:在当地警方编造罪名,将7名无辜群众抓走后,石满场带领保安窃入受害公司门岗,偷出大门钥匙。指挥公安人员赶走正在正常办公的受害公司方工作人员,导致全面瘫痪。

其五:在当地出警人员的保护下,开发商方面石满场一伙人非法占领并接管承德洪浩建设工地,并涉嫌共同抢劫犯罪。

针对以上事实,一名法律界人士深感费解。他痛心地摇头叹道:“当地警方如此胡作非为,究竟是在维护企业生产秩序、还是与瑞信房产一方联手搞破坏活动?是在履行职责打击违法犯罪,还是在勾结不法商人共同作案犯罪,制造社会矛盾,从中谋取不乏经济利益?”

为此,记者将对本事件的依法查处情况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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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中商新闻网:http://www.dmnic.org/2017/df_0508/5067.html

责任编辑: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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