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徐丽兵)曲阳县位于华北平原西部,太行山东麓,素有中国“雕刻之乡”的美誉。曲阳雕刻始于汉、兴于唐,而盛于元,得天独厚的大理石资源。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就是出石头的地方。这里有许多人因为在山上开采高钙石而发家。但无度开采的同时也严重的破坏了当地的植被森林。
最近本社记者就接到,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灵山镇百姓举报“大玉沟建材有限公司”越界盗采国家资源,大面积的破坏森林 植被,曲阳县森林公安局与县国土资源局在核实举报问题属实的情况下,对违法行为只处罚不制止。
“曲阳县森林公安局”回复举报人的信访事项答复,早在2016年6月1日就已发到信访人手中。回复材料上面清楚地批示“杨平均”(大玉沟建材有限公司法人)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对杨平均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而曲阳县国土资源局对“大玉沟建材有限公司”越界开采的问题,在2016年3月23日就立案调查。
匪夷所思的是,当本社记者在2016年7月26日下午,到达大玉沟建材有限公司的时候,发现越界开采的林地区域又被扩大许多,此时越界开采破坏的林地面积已经有十多亩。而且所谓被曲阳县国土局立案调查的大玉沟建材有限公司仍在“热火朝天”的违法开采!
举报人对记者讲述:他们曾经无数次的向“曲阳县国土局和曲阳县森林公安局”反映此事,要求立即制止这种违法越界开采破坏林地的行为,但始终未果且“愈演愈烈”。
举报人曾在,2015年9月份,向正在“南家庄”督导拆除违建砖厂的曲阳县政府“李银峰”县长举报此事,并得到李县长口头承诺,回到县里马上办理此事,当时举报人是满心欢喜的等待可是换来的却是“石沉大海渺无音讯”。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为何,曲阳县国土资源局和曲阳县森林公安局对大玉沟建材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又是立案又是行政处罚,但却不将这种违法越界盗采的行为制止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难道“以罚代管”才是曲阳县国土局和曲阳县森林公安局的真正目的吗?如此姑息养奸“放水养鱼”的做法真可为是“生财有道”啊!
还有就是这位“李县长”对百姓就不该讲诚信吗?如果连最基本的承诺都不能遵守的话,曲阳县政府以后如何在百姓心中拥有公信?
本网会一直关注此事,并做后续追踪报道!
原文链接:http://xygzwyh.org.cn/a/fazhishenghuo/2016/0728/4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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