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姜山镇书记梅益进为包庇村书记陷害无辜业主成替罪羊!
发布时间:2016-03-09 20:59:02   来源:黄岩在线   评论

  我叫周雷元,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村民。

检举控告事项:
     我举报鄞州区姜山镇原党委书记梅益进(现任鄞州区副区长)及姜山镇周韩村原书记郑永跃,为顶替实际犯罪嫌疑人郑永跃,捏造我非法占有耕地触犯刑法等犯罪事实,欺骗省领导。请上级机关严肃查处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检举线索及依据:
    2011年5月,周韩村100多村民向鄞州区各部门举报原周韩村书记郑永跃违法基本农田300多亩,村财务不清,个人资产上亿,2011年12月郑永跃被鄞州区纪委撤职村书记职务,2012年姜山镇党委书记梅益进违规安排郑永跃到镇政府工办任职。
    2014年6月30日,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五家非法占地的企业进行了曝光,分别是:炜业科技公司违法用地52亩,旺霞燃气具厂违法用地10亩,佳科公司违法用地10亩,甬茂纸箱公司违法用地5.9亩及雷兴公司违法用地3.8亩。2014年7月1日,浙江省领导来到周韩村视察,看到大批土地被非法占用,当即责问随行的姜山镇党委书记梅益进:“前任村书记(即郑永跃)在哪儿?”姜山镇党委书记梅益进竟然谎称:“已经被我们双规了”。省领导随即要求镇党委书记梅益进将前任村书记的查处情况书面上报。
    2014年7 月 1 日下午,我和我儿子即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姜山派出所民警以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传唤超过24小时,并认定我侵占基本农田3379平方米(5.06亩),后我又被取保候审(见附件1)。几个月后我又被移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4年12月10日检察院认定指控我犯罪的证据不足,并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恢复了我的清白。
    事后,我因不服姜山镇在三改一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前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杭州市中医院对面地质勘探局大楼4楼的“浙江省三改一拆办公室”进行信访投诉。当初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叫郎利民(音)。我将基本情况向郎利民陈述后,郎利民随即质问了我“你当村书记26年了,造成了这么多土地损失,对你取保候审已经算是从轻处理了还有什么好申辩的”我听到这句话后非常惊讶,我从来没有当过村书记(见附件2),怎么会说我是村书记?很明显,姜山镇上报的材料把我说成了是造成姜山镇周韩村土地损失的责任人,即姜山镇周韩村书记。此后,我又从宁波市鄞州区国土局了解到国土局曾经向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送达了“鄞土资(2014)61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见附件3),而该移送书上清楚地写了两个名单:第一个是周韩村原书记郑永跃,第二个是我儿子,且认定的土地违法数量周韩村也多于雷兴公司很多。
    事情发展到这步并结合“省领导问责——梅益进说谎村书记被双规——我被无辜取保候审险被追究刑事责任——省“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误认我当了26年村书记——再到国土局曾经将原周韩村书记郑永跃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整个过程完全就是梅益进为了给省领导交代圆自己的谎言而包庇郑永跃,并将我作为替罪羊的,这样一种严重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另外,与我雷兴贸易一同被浙江卫视曝光的其他四家企业:炜业科技公司,旺霞燃气具厂,佳科公司,甬茂纸箱公司违法土地面积要不与雷兴贸易相当,要不就是大大超过,但这些企业却没有被实质查处和追究刑事责任,完全是选择性执法,利用权势欺压弱小。
    因此,恳请上级机关对梅益进和郑永跃的上述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和惩治,让老百姓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此致

 

受害人:周雷元
联系电话 ;1321668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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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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