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香河县依法行政亟待推进
发布时间:2016-07-28 12:00:33   来源:中国视点网   评论

近日有媒体以“河北香河一农民涉案5年检察院始终未起诉”为题报道,引发众多媒体关注网民热议。

 为何报道中移交到当地检察机关四五年之久的案件到现在没有任何进展?是当地公安局侦查到的证据不充分还是检察机关不作为?抑或是有什么更见不得光的事实在主导着当地司法机关及各级政府部门推诿扯皮?但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民主决不容无辜的牺牲,而我们反复强调的法治在该案件中又遇到了怎样的尴尬?

通过曾经在空白合同上签过字的打卜户村原主任亲述得知,犯罪嫌疑人张铁华通过虚假空白合同骗取该村主任的签字来达到了其骗取国家林业补贴的目的,并且提供了案发时能够证明张铁华涉嫌假造合同的书面材料,这证明当地公安局取侦查到的张铁华涉嫌骗取国家林业补贴的犯罪证据是充分的;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相关条文明确规定在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才能采伐林木,而张铁华在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砍伐山林64亩,其中还包括4000余棵直径只有6寸的杨树,据《森林法》及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毁林面积达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以上就属于“数量巨大”,应以滥伐林木罪按罪处罚。两桩案件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连同案卷材料、证据应当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可为何四五年过去了,案件犹如石沉大海,再没有了动静,显然让我们想到了当地检察机关。

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本应为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保驾护航,可为何对于一个证据充分的案件没有做出应有的审查,单单是“不作为”吗?这个案例让我想起了近几年屡见不鲜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骗取国家林业补贴的案例,跟此案如出一辙,在最终事实真相浮出水面之前我们不敢妄下结论,但犯罪嫌疑人自2003年签订《退耕还林(草)合同书》到2011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骗取国家林业补贴竟然长达8年的时间,金额高达50多万,我不禁感慨,这8年正是我们的国家大刀阔斧的推进法治建设,大力保障民生的8年,国家推出退耕还林,正是为了保障民生,是我国推行民主的一项惠民工程。

报道中记者屡次采访与案件直接相关的政府部门及负责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时均遭拒绝,或不配合采访是对新闻工作者民主权利的伤害,事情得不到及时披露,广大群众便无从知晓案件进展,普通大众的民主在这时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政通则人和,人和则风清,风清则气正。只有严格施行法治才能实现弊革风清,才能保障民主在当今社会更好的实现;同样,民主实现的好,也会大大减轻施行法制的成本和压力。我们相信河北香河县相关执法部门会依法执政为法制中国而努力,还当地广大关心此事件百姓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结果。

责任编辑: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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