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中国首部《土地管理法》出台。同年,全国范围正式启动住房分配改革。这一年,位于广州南沙区的珠江华侨农场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住房货币化分配改革,也成为广东省最早的试点之一。直至1989年8月16日,经省政府批准,广州市政府公布了《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省会城市。
时隔整整30年,回访当初最先迈开改革步伐的珠江华侨农场时发现,房改竟然还停留在原点,几千名农场职工,时至今日还在为200多元的住房补贴上访、求助。珠江农场也许是房改一个特殊的个案,但微观观察此事件,会让人对改革进程的人为走样、主观随意性大、人去政废等现象有深刻的反思。
领跑改革
我国建国后的福利分房,是由国家和职工所在单位包下来投资建设好的住房,以实物形式直接分配给干部、职工消费,基本是无偿分配或近似无偿分配。由于后期暴露出“租不养房”、分配不公等弊病,1978年三中全会后,中央提出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但直到1986年,房改才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住房分配货币化,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或单位将住房以实物分配形式改为以货币分配形式分配给职工,由职工到市场上购买住房获得房屋所有权, 国家将以前的“暗贴”转为“明贴”的一种制度。该政策可以简单理解为由“给房”,变为“给钱”。但由于职工身份、岗位、级别、工作年限的千差万别,具体如何“给钱”,就成为了一项考验执政者智慧的一件难题。
广州市南沙区的珠江华侨农场始建于1952年,是全国最早的华侨农场,曾安置4000多名越南归国难侨,1992年改为管理区,2008年改设为南沙区珠江街道办,现辖面积4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仅有3万余人,其中归难侨、侨眷约4000多人,他们也是珠江华侨农场的主体。
1986年,全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启动后,珠江华侨农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了改革方案,成为广东省最早的一个试点。
农场这次改革的重点是,采用“公助私建”的形式,每间补助职工1600元,其他成本全部由职工自行承担,由此建起了一批30平米的简易住房。但由于综合配套措施严重缺乏,房改半途而废,不了了之。
珠江农场的房改止步于此,停步不前,直至1998年才重启。而在此期间,广州全市的房改却在快速推进着。1989年8月16日,经省政府批准,广州市政府公布了《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省会城市;1997年10月,广州出台了按月按级别发放住房补贴的货币分房方案;2000年1月1日起,彻底取消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经过30年的发展,广州房地产业趋向成熟,并涌现出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合生、越秀、侨鑫、恒大、星河湾等,房地产市场蓬勃兴旺。
不料,1986年流产的房改,成为2006年-2016年农场职工上访的一大障碍。
政策走样
南沙区的珠江华侨农场俨然是广州的“第三世界”,在广州每平米房价4万元的今天,这里部分居民仍然居住在草皮树屋中,而屋中的陈设仍然停留在上世纪70年代。为了争取他们应该多得的几万元住房补贴,几百名农场职工至今仍在苦苦奔波,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
广州市政府1998年大规模推动的房改,珠江华侨农场却2007年才正式执行。2007年上半年,珠江华侨农场出现了大规模的人事变动,原党委主要领导班子悉数调离。
2007年3月,珠江农场决定启动房改时,原领导班子为职工的货币补贴做出了三套方案,全部享受政策的职工有7958人,第一套方案需要补贴资金为7.22亿元,第二方案为5.58亿元,第三方案为4.14亿元。
而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上述三套方案全部被摒弃,重新制订并执行了第四套新方案,该方案把职工住房补贴压到最低,最后以2.55亿元方案执行。
最低得补贴方案引起了数千名农场职工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珠江华侨农场企业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补差方案,完全脱离广州市政府1998年、1999年下发的关于房改的文件要求,歪曲执行相关政策,自定出台企业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补差方案,使到补差的双职工依据穗府[1999]11号文,货币分配的计算标准换算少收补差款158000多元。据介绍,农场的补差方案,双职工补差对象2921宗,4486人,对照[1999]11号文的计算标准换算少收4.6亿元。同时,依据市政府文件,单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少得补贴款33500多元。据了解,农场的补贴方案,补贴单职工2027人,对照[1998]21号文的住房补贴标准,少收6805万元。
同时,珠江华侨农场的住房货币补贴补差方案,克扣了补差职工的住房面积30平方米,每平方米/990元×30平方米=29700元,农场对补差的职工定性为“有享受而不达标”。所谓的“已享受过住房优惠待遇”,正是指跨越到1986年的那次流产的房改,认为当时补贴的1600元建房资金,已经属于给予了他们优惠待遇,因此在12年后的1998年不能再享受。
职工们认为,珠江华侨农场企业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补差方案违背穗府(1998)21号文精神,完全不合理,肆意克扣他们应得的补贴。由于农场职工人数众多,每人几万元加起来就成为一笔庞大的近亿元的资金,他们认为,这笔资金被农场领导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据其反映,农场发放补贴补差款,没有任何依据凭证。克扣双职工住房补差款、扣去使用地款共9072万元,没有开回发票或收据,职工多次反映要求开回凭据以示公正,但农场拒绝。
改革困局
由于珠江农场的房改节奏严重晚于广州市政府的改革步伐,职工们反复上访的问题,其实早在多年前市政府就已经注意到。
2001年,广州市政府回顾两年多时间里进行的房改,发现了各种问题,专门下发了一份文件,题为《关于向职工发放住房面积差额货币补贴问题的通知 》,该文件仅有五条内容,口吻却十分严厉,几乎条条都是问责条款,其中第五条更是明确提到:“住房面积差额货币补贴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且较复杂的工作,是按政策规定保证职工应得到的住房利益的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制定落实计划。各级纪检部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发放补差款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发放或领取补差款,或将补差款挪作他用、中途截留,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须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房改办反映。”
但时过境迁,如今农场职工再向市政府反映上述问题,已经找不到相应主管部门,而信访局总是将皮球踢回珠江华侨农场,然后再由珠江华侨农场给予答复:不予受理。
房改的信访还将持续下去,而背后的问题,则是职工们的生存困局。1997年,珠江农场进行国企改革,2600多职工下岗,下岗时他们仅仅获得4600元名目不清的一笔费用,此后成为被农场彻底遗忘的人群。他们大多数都为农场辛勤工作了几十年,年龄较大且缺乏其他谋生技能,至今只能仍然在农田、水塘劳作谋生。由于他们的身份是“企业职工”而不是“农民”,土地与他们无缘,住房与他们无缘,各种基本社会保障远离他们,他们沦为了城市的边缘人群和贫困群体。
看不到未来的他们,只好将希望寄托在了历史。从历史故纸堆中,他们发现了一系列让他们惊诧的事实,而他们的贫困与之息息相关。历史文件和政策构筑了新的美梦,值得他们为之去奋斗。
据了解,珠江农场职工近几年上访活动逐年频繁,反映的问题包括:退休待遇没有遵照市组织部门规定、被剥夺转公务员机遇、没有获得国企职工的物价补贴、子女就业难、住房没有房产权证等等。而这一切,无疑都起因于困窘的生活现实。他们希望通过对历史上错误的政策执行重新进行矫正,获得多一分未来生活的保障。(据中原新闻网)
原文链接:http://www.3jnews.com/2016/gd_0627/4905.html
责任编辑: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