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 他却沦陷在中国最美乡村婺源县
发布时间:2016-06-11 16:16:05   来源:中国视点网   评论

 婺源县素有“书乡”、“茶乡”之称,是全国著名的文化与生态旅游县,被誉为“中国最美的乡村“。然而,在美丽的背后还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记者根据相关报料人提供的线索,前往该县采访,发现了一些民营企业和当地百姓由于政府管理纰漏,出现了或多或少的怨言。

 当走到该县赋春镇,记者看到婺源县甲路汪家采石场地段,有多处违法毁林、平地建房的工地,有的甚至已经快要完工,好奇为什么当地政府没有人管理,于是找到了婺源县甲路汪家采石场负责人项某(被采访人为化名),对这种现象一探究竟。

一、举步维艰的维权

  采访过程中,项某被问及此事,也是摇头叹息,一脸无奈。他说今年6月初,已经向婺源县政府副县长王宗华提交了书面申请,副县长批示了“请陈鹏镇长阅处,如属实,务请加大力度,打击违法建筑”。但是事过两天,不但违法建筑没有停建,还加大了力度,我又去找镇长(陈鹏),得到的答复是,镇长天天去现场阻止,违法者不听他也没办法。项某最后说出了真相,从违法毁林平地,他就实名举报,但是现在11栋房子将完工,维权也是没用。特别是在乡镇领导换届时,维权更是难上加难,一把手不到位,管理真空,违法现象特别猖獗。

二、凤止高梧的老项

  老项起身给我们倒水,步履有些蹒跚,他说,去年3月份,他膝盖骨被多名黑社会打至粉碎性骨折,法医鉴定轻伤二级,他明白是谁是后台老板,虽然了报案至今,逍遥法外!他只能忍了。从老项的言谈中听到了县域经济中民办企业主的苦衷,此时,他也打开了话匣子,开始介绍起了自己。老项是2003年1月15日通过招商引资来婺源开办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协议归定政府办理,矿山名称“婺源县甲路汪家采石场”,经济类型属于外商投资,时效2002年12月5日—2005年12月27日,合同未签采矿许可证政府已帮我(其)办好,他特别感激政府,工作效率及服务态度让他觉得来婺源县开办企业的选择是正确的。

  当时的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加速当地经济发展,要求举全县之力引入外资。老项感觉这里的招商环境不错,非常适合民营企业的成长,于是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又引入了两位股东。于2004年5月8日将公司更名为婺源县开源石料有限公司,拥有的资产包括矿山182亩,付款方10年一付,退耕还林55亩30年一次性付清公路建设用,茶山100亩一次性付清,地不设年限一次性付清,总矿山及场地面积300余亩,至此,公司各工程筹备完毕,终于可以大干一场了。

三、创业落空梦一场

  然而,现实并不如想像的那样发展,满怀创业梦想的老项一下子从巅峰跌入低谷。2005年6月24日-7月19日,乡政府给他罗列了7条罪状,国土局在3天内给他下发4份停业通知,罪名是擅自与他人合作,弄虚作假,吊销采矿许可证。这无疑像一盆冷水迎头泼下,老项身心彻底凉透。同年8月2日,时任县委书记的··某,召集国土局、信访局、经济服务中心,最后决定由老项全部收购公司股份,但在股权款未付清前,法人代表由转股人当任,最后的结果是在8月30日起,恢复采矿许可证一年。

  但当老项在2006年6月20日为公司申请年检时,国土局以不承认他是法人为由,不予年检,企业又被迫停产。这使得老项不得不走上了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道路。虽然当地人民法院出具的(2008婺民二初字第124号判决书)认定他为公司实际法定代表人,但国土局直到2015二审败诉后还不予认可,老项现在一直都不明白,到底是法大还是权大。

四、一纸荒唐五十万

  为什么会落到这样的地步,其实老项心里清楚。他说,2010年5月17日,自己将公司矿山承租给婺源本地人戴某,并授权戴某为原公司办理相关证照。因老项与政府矿山租用期头10年已一次性付清租用期至2013年5月,2011年6月21日,赋春镇政府单方与戴某签订开发生产协议,重叠转包原汪家采石场矿山给戴某,以至戴某通过此重叠协议并合谋国土局部分人员通过不正当方式把原公司汪家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转嫁至戴某个人名下。从2011年7月1日--2016年6月10日中的裁判文书14场,行政复议2场中,发现国土局竟有暗箱操作12条,做假公文2条。2014年9月30日前后老项书面向法院纪委检察院要求立案,至今无一回复。由于政府一矿多包造成的极恶劣影响,以至江西省新法制报特稿发表了一篇为《婺源一镇政府被指“一矿两包”》的文章。当地政府却指责新法治报道为污蔑。

  老项说他是一个汉子,就认一个理,是自己的就要坚决维护。于是在2014年9月30日前后,书面向各级纪委、检察院要求立案,但无一回复。同时,法院也出具了(2014婺行初字第13号裁定书),责令国土资源局暂停G36113020100971307600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工作。此时的老项还没有放弃希望,他相信党、政府和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且给予他一个满意的答复,可是当他得知,由于被告自愿以50万元担保,于2014年10月13日,县政法、法院、公安、信访、国土局部门,在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召开了工作协商会议,竟让法院再推出一个(2014婺行初字第13-1号裁定书)推翻已经生效15天的(2014婺行初字第13号裁定书),50万元竟然能改变法律裁定结果{(2015婺行初字第3号),(2015饶中行终字第54号)及二审判决国土资源局从2014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30日行政行为违法,足以说明50万担保及13-1号裁定书是权与法的交易。}!

 五黑道霸占企业

  2015年5月17号,老项松了口气因为租赁协议到期了总算是可以解脱了,令老项万万没一切才想到的是是噩梦的开始。原因是承租人竟赖着不走了,更为可恨的是其竟勾结黑社会势力强占公司、非法生产、非法毁林、并在老项公司场地内兴建违建,更为可怕的是发现承租人竟在租赁期间利用老项给与授权办理原公司相关证照时转移公司财产于其自己名下。由于老项的不肯配合2015年3月12日被黑社会头目指使打手打至粉碎性骨折(法医鉴定轻伤二级),后台老板至今却仍逍遥法外。老项无奈的对记者说:以前找到的领导都说“法院判下来一定处理,老项你就放心吧。”现在法院判了我赢了,包括县长签字安排处理的当地领导来了“我天天都去现场啊,现在换届了我也处理不了啊”。老项天天都是拖着被打残疾的身体风雨无租的,不厌其烦的敲着主管领导的办公室。老项说他不会放弃,也不能放弃,他总说自己是毛泽东时代的人,他相信党相信政府还是人民的政府,还说天总是会亮的。

  老项喜欢看新闻联播,国家治理政治清明,以法治国已经初见成效,特别是在打虎拍蝇工作上最让他兴奋,他相信党和国家领导人会将一切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雾霾一扫而光。老项在司法程序上胜诉了,可是追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那些承诺、损失以及不法之徒对他造成的伤害都不能一笔勾消。

  “管中窥豹,一叶知秋”。一件看似简单的小事,却深藏着一个民营企业家的半生辛酸,在这片“中国最美的乡村”,记者领略到了不那么美丽的事情。做为县域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的众多部门,在以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两学一做”教育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切实解决人们在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树立党员良好形象,而不能再让别的投资者像老项这样,使县域经济发展的民营企业家们心寒。

责任编辑: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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