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一个农民工刘微的来电,声称黑龙江省大庆华峪建筑有限公司无故辞退农民工,并拖欠民工工资。
刘微表示,他在2015年10月份经朋友介绍接下黑龙江省大庆华峪建筑有限公司(华裕建安)承包商品房的清包工程。当他们把两栋楼的基础工程做完以后,对方(华峪建安)便让他们终止施工。当时工程款和材料费全部由刘微个人垫付。华裕建安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而且迟迟托付工程款,在法律上应该受到一定的惩罚。刘微等人几次索要工程款无果,不得已将此恶性行为告知群众,望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并给刘微等人一个圆满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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