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亿投资遭黑手,谁主正义?
发布时间:2016-05-09 15:26:06   来源:中国视点网   评论

(记者/李丹妮)据悉,广西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近10000人,每年税收过亿元,用实际行动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集团曾经两度荣登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曾被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授予连续10年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011年正菱集团投资了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远大水泥公司,在投资过程因刘伟瑞、陈桂德、强迫交易和职务侵占等行为造成正菱集团遭受近6亿元的经济损失。
    据记者了解,2011年5月12日下午,刘伟瑞等人带了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招商引资“八个零”优惠手册到广西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并介绍远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的重点项目之一。
    2011年5月14日广西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南攸县领导邀请,集团组织了21名管理人员前往攸县进行项目考察,得到县领导班子的热情款待。
    2011年5月16日,湖南攸县当时的主要领导向正菱集团保证:这个项目是市、县重点项目,保证没有问题,还专门当面向正菱集团承诺,政府给新远大(正菱集团入股后的湖南远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亿元的资金支持,用于拆迁、土地、矿山和高压变电站设施。于是在攸县政府有关领导的热情和急切催促下,正菱集团相信了攸县县委县政府;于是正菱集团和刘伟瑞、陈桂德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刘伟瑞和陈桂德将原远大的股权51%转让给正菱集团,由正菱集团控股。刘伟瑞占25%股权,陈桂德占24%股权。正菱集团按出资比例要投入8200万元,真金白银一次性投到位,而刘伟瑞和陈桂德没有钱,他们是以垫资做了工程为由,把早已做好的7900万元的工程量打包作为入股投入。但新建这个项目总投资计划是7.5亿元人民币,按照《合作协议书》当时召开了股东会议,并做出了股东会议《决议》,一致同意利用正菱集团的诚信平台进行融资,从签订协议后至2012年7月,共融资了肆亿玖千伍佰陆拾万元(未含利息)投入新远大。这笔巨额债务全部由正菱集团来担保,后来到期债务全部由正菱集团来偿还,因此正菱集团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刘伟瑞和陈桂德不断侵吞公司巨额资金和财产。  
   1、经审计,2011年5月16日签订《合作协议书》中在股权划分时;刘伟瑞和陈桂德‘垫资’的7900万元工程打包中,有3200万元是造假的,余下4700万元工程量也是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攸县公司为原远大施工建设时垫资做的。最后由正菱集团入股后的新远大来偿还,这样刘伟瑞和陈桂德不用投一分钱就可占有新远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份。
    2、2012年5月下旬,《合作协议书》刚签完,攸县财政支持的一亿元资金中,用于建设高压变电站的资金532万元按时拨出来了,但刘伟瑞和陈桂德通过他们的利益链条把攸县财政拨付的这532万元连公司财务帐都不进,就直接占为己有。
    3、2012年刘伟瑞和陈桂德趁公司法人代表和财务总监回家过春节之际,利用在公司的职权挪用公司资金2226万元;
    4、刘伟瑞、陈桂德把早已策划好的原远大隐形股东协议书拿出来,敲诈新远大退他人股金480万元,刘伟瑞、陈桂德各得240万元。
    5、刘伟瑞和陈桂德把攸县政府支持新远大用于收购矿山的1495万元的事交给他人去收购矿山。文飞接到这桩美差后就把这1495万元通过他们三个人的朋友把钱划拨下去。结果矿山没有收购成功,资金全部被他们侵吞(株洲市专案组对此案已侦查完毕)此案已移交到攸县公安局,但最后不了了之。
    6、2013年1月4日刘伟瑞和陈桂德强占新远大,非法转包正菱集团控股的新远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提交检察机关对刘伟瑞和陈桂德提起公诉,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法院作出了(2014)醴法刑初字第190号《刑事判决书》。此判决书明显偏袒刘伟瑞和陈桂德,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强迫交易罪和侵占罪被否认。以中国政法大学多位知名法学专家针对(2014)醴法刑初字第190号《刑事判决书》提出的法律专家意见书为据。因双方不服上诉到株洲市中院,至今二审还未判。
不断上访与控告,迎来正义
    2013年4月下旬,因为正菱集团的不断控告,终于引起了湖南省多位常委的高度重视,多位省领导亲自对正菱集团的控告书作出了批示;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孙建国、省公安厅阳副厅长坚决执行省领导的批示,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克服阻力、坚持使命、公平公正,并挑选得力的警官进行了前期大量的调查。在此期间湖南攸县县委、县政府做出措施,撤销了刘伟瑞县人大常委的职务。
    2013年7月,在湖南省公安厅的公平公正主持下,早期调查工作取得重要突破,案子的进展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湖南省公安厅领导及时作出了批示,由湖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株洲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查。株洲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对案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取证,经过几个月的侦查,掌握了刘伟瑞、陈桂德、文飞、刘国平等犯罪份子大量的犯罪证据。株洲市领导根据专案组调查的证据和情况汇报,于2013年9月29日召开相关会议并做出了决议。对刘伟瑞、陈桂德、文飞等犯罪份子进行抓捕,一举打击湖南攸县黑恶势力团伙的嚣张气焰。这是法治的胜利,也是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坚持公平公正,辛勤付出所取得的胜利。
    但至今刘伟瑞、陈桂德依然肖遥法外,正菱集团的钱没了、厂也无法控制,按照现在的局面正菱集团还要补偿几千万给刘伟瑞和陈桂德。“十八大”后明确提出“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而有关部门在办理其案件过程中严重违背了司法公正的原则,也违背了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准则,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主持公道,显展正义!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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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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