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惠民工程的幌子,侵害我们这些沿街商铺的利益,这些‘歪嘴和尚’也太猖狂了!”近日,记者连续接到河南省商丘市香君路居民的举报,反映当地相关部门假借道路升级改造的名义,侵害沿街商铺的合法权益。经过记者调查发现,该惠民工程并不涉及沿街商铺拆迁,因个别官员从中作梗,造成了社会不安定事件的发生。
2016年4月26日,按照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商丘市香君路。香君路口尚在封闭之中,南半幅的路面已经基本完工,剩下的路面仍在紧张施工。
香君路南侧,只有一排门面房,几乎全是经商的门店,美食、服装、百货一应俱全。据了解,香君路原本隶属于商丘市睢阳区(原商丘县)城北乡苏庄乡马楼村民组,由于随着城市的发展,现由睢阳区新城办事处丰源社区管辖。
在当事人提供的商丘地区公署土地管理【1992】048号文件和商丘县人民政府商政土字【1992】第018号文件批复显示,1992年12月17日,商丘县房地产总公司将此地开发为马楼市场,沿街门面全部对外出售,其中依法办理了房产证的就有道路南侧的68户居民。
遭取巧取豪夺,谁是幕后主使?
香君路只有几百米长,是条东西走向的道路,只能从南北走向的归德路交叉口出入。虽然是条“断头路”,但由于紧邻商丘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商丘市急救中心,很快成了商户云集的黄金地段,出租门面房迅速火爆起来,睢阳区城管局甚至不惜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出租牟利。
繁荣的背后难掩脏乱差的尴尬,这条道路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特别是到夏季,臭气熏天、蚊虫飞舞,俨然就是当地的“龙须沟”。
2015年初,商丘市政府将香君路升级改造作为“十件实事”之一进行实施,旨在改善道路拥堵状况,提升城市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惠民工程,居然成为不法交易的“唐僧肉”。
据当事人刘永国讲:“2015年1月23日,一群自称是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人突然闯入我们家中,既不出示证件,也不容我们发问,进来就要丈量我们的房屋,说是要将我们的房屋拆迁。”刘永国1991年打工时右手四个手指被轧掉,失去劳动能力的他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后在同学、朋友的帮助下,在此购买了门面房经营日用品,平时开三轮车拉客补贴家用,没想到对方什么赔偿也没有协商,张口就要拆房,怎能不让他气愤。
在众多住户中,现年60岁谢新胜的遭遇,最让人同情。谢新胜患有脑梗、心梗、高血压和十二指肠溃疡等四种疾病,长期治疗让家中一贫如洗。为了省下钱来治病,他们将门面房以每年四万元左右的价格出租,一家人租住在每月租金600元的车库里。如今,让他最担心的是相关部门会强拆却不给合理赔偿,因此会让全家失去生活的来源。
血红的指印,分明就是受害居民含泪控诉!
2015年3月17日,睢阳多个部门再次前来丈量房屋,遭到了居民王新荣的拒绝。王新荣家的门面房依法办理了房产证,已经居住了近20年。然而,当王新荣质问来人为何不依法拆迁时,睢阳区城管局长的王建东显得气急败坏,指着王新荣的鼻子威胁说:“还没到拆迁的时候,到时候第一个先拆你家的!”在村民提供的视频资料里,睢阳区一位领导这样答复质疑的居民:“现在资金没到位,到位就拆,谁也挡不住!”睢阳区新成办事处负责人王秀方面对居民的质疑,竟然态度蛮横地说:“(我们)没有手续,是上面的领导交代要拆的!”
据当地居民透露,拆迁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给商丘医专第一附属医院作绿化带使用。有了绿化带,医院的楼房就可以成为门面房,仅房屋租赁一项,每年就有三四百万元。面对巨额利益的诱惑,医院勾结相关领导,铤而走险地干出了拆迁闹剧。睢阳区一位领导的哥哥在该院任科室主任,院长许诺如果顺利拆迁,将提拔其为医院副院长。
依照我国法律,房屋征收需要经过政府论证、风险评估、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发布征收公告、签订拆迁协议、发放征收补偿费、组织实施拆迁等多个重要环节,睢阳区的做法,显然有巧取豪夺之嫌,更是与相关法律相悖。
为核实信息来源的真实性,记者通过睢阳区委宣传部,联系采访城管局长王建东和涉及此事的一位区领导时,却被对方婉言相拒,得到的答复是拆迁手续全部合法,需要向商丘市城管局和商丘市规划局求证。
记者来到商丘市城管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投诉居民的房屋并不在规划范围之内,不属于拆迁对象。如果需要征用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他们会在修路之前就入户调查,不可能在道路即将完工再入户调查拆迁事项。
在商丘市规划局,记者得到的答复与商丘市城管局如出一辙。接待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去涉及的部门再进行调查!”
记者来到睢阳区住户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该局下发《关于公布“商丘市香君路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调查结果”的通知》,通知上说明会在调查结束后公布调查结果。该办公室主任陈勇当面称,不了解房屋拆迁公示的情况,需要向局领导汇报后再进行答复。然而,根据记者提供的视频,投诉人一眼就认出,陈勇即是张贴公告的人之一。
记者又来到新城办事处,找到了负责入户调查的副科级干部王秀方。王秀方承认受领导指派,带队做过入户调查,但对为何要入户调查,出于什么动机和目的都说不清楚。对于是受何人指派的情况,王秀方显得言语支吾答非所问,只是一味强调是市里、区里要求,受办事处领导的指派。
事件发生后,居民们整天担惊受怕,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生怕哪天遭到强拆。他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停止违法行为,对本次事件进行调查,查清其中的官商勾结行为。同时,要求追究相关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还居民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就在发稿前,记者接到商丘市睢阳区的回复,否认拆迁的真实目的是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做绿化带使用,而是用于香君西路人行道建设。该回复称,征收房屋是根据《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商丘市香君西路(凯旋路-平原路段)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商睢政〔2015〕15号)的精神和要求执行的。然而,从受害居民提供的视频资料中也可以看出,这份关乎拆迁户利益的文件,虽然他们要求了多次,却从来没有公告、公示过。即使相关部门够提供出来这份文件,以文件代替公告的做法,仍然悖于依法拆迁的法制精神。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本应按照规划道路的中心线向两边等距离扩建,现实却是单单向南边一侧扩建,留出了道路北侧的空间,让人不得不开始怀疑,要么是别有用心故意为之,要么就是规划出现了重大错误。
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律师祖国涛认为:
我国《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该法第四十二条同时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作为相邻的医院,需要扩大面积,增加绿化带,不能认为是“公共利益”,仍然属于单位的个体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本次事件中,涉及被拆迁户多次上访、反映情况,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监察。(文/郑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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