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房产管理办公室石海英以权谋私何时休?
近日接到邯郸市峰峰矿区彭城镇河泉村村民付有全实名举报,反映原峰峰矿区新市区房产管理所所长赵福生现任亿达公司总经理、峰峰矿区新市区房产管理办公室领导石海英二人身为中共党员,石海英原是赵福生的会计,他们共同侵吞国有资产,坑国害民,多次阻挠地方经济的发展,利用职权为所欲为!严重违规违纪。
响应区政府号召搞养猪 赵福生恶意阻挠逼走台商
付有全说,2002年响应区政府号召有地下转为地上,大力发展农牧业,我选了峰峰一矿东侧街儿庄东南荒废土地,在2002年同房管所签定三年租赁合同搞养猪事业,合同期满后,2005年房管所该以亿达公司名义与我延续签定租赁合同。直到2012年。
2007年国家号召引进外资,我为响应区政府号召,在区长韩九林、农牧局局长曹慧彬、峰峰镇农业镇长王海星的共同协商下,让我与台商林国忠合作搞一个《北方台系种猪厂》。于是我和王海星、张红普受政府委托到厦门与林国忠共同协商签定了合伙搞北方种猪厂,并向林国忠提供了猪厂简介。但是回来后由于合同到期,赵福生单方违约终止合同,并让我腾清猪厂,还派五个人每天坚守不让我扩建猪厂。为此区长韩九林、建设规划局书记李正清出面调解,我在无奈的情况下被迫签下了无效合同。2008年我参加了全市引进外资表彰大会,当时峰峰就我一个人参加。
此时台商林国忠坐飞机到了石家庄,我和雷明芳把台商林国忠接回来,韩九林、曹慧彬、王海星等人代表区政府接见,然后去猪厂看过此合同,说此合同不合理,台商林国忠对场地没意见,但看完合同不干就走了。为什么赵福生敢这么做?原来因为是他的后台是孙光(因严重违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卷正在调查中)。
因合理拒签合同将我告上法庭 法院违法胡乱判案
2012年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又改成峰峰矿区房管局办公室和我续签了两年。合同快到期应该续签合同了,这时离谱的事情发生了。
因赵福生花了一个亿已经把全家户口迁入香港,所以2013年到2014年期间赵福生和孙光便推荐石海英当所长,由石海英与我签定两年合同。合同未到期石海英便指使房管所科长张文生领着姓白的主任与我签订续约合同,我问姓白的主任是什么单位的,姓白的主任说:“这次给我签订的是私人合同,开发到这里好赔偿,到时候多给你补偿保证让你满意。”我问姓白的主任是谁叫你来的,姓白的主任说是石海英叫他来的。为了证明他说的是实情我便给他要证明,姓白的主任说什么证明也没有,当时我认为国有土地不能乱赠送就拒绝他了,此后姓白的主任多次带人找我并逼迫我签合同,我都拒绝了。
2014年,更离谱的事情发生了,万万没想到石海英竟以安达物业公司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把我给告了!峰峰矿区法院听取单方意见,不认清事实枉法裁判,胡乱断案,把国有土地私有化,我聘请的律师没有职业道德,当时没有把土地真实权力确定清楚。问题又出来了,请问安达物业有什么资格以原告的身份起诉我?给我续签的对方当事人有亿达公司和区房管所,后来又让一个姓白的和我签私人合同我拒签,他们这变来变去,到底此块土地归谁所有?现已查清土地实属峰峰矿区建筑公司所有。(见下图)
(图)土地实属峰峰矿区建筑公司
综上,敬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依法查清具体事实,依法处
责任编辑: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