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法院被曝指:枉法裁判--青年女人大代表、企业家、王敏慧疾呼冤案应立即纠正
近日,现年42岁的让胡路区女人大代表,北大医院研究生管理专业毕业、黑龙江省大庆市中医骨伤病医院负责人、让胡路区爱心企业联合会副会长王敏慧来信来电反映: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法院在审理一起关于她自己企业的案件时,存在着采纳假证据等枉法裁判的行为,并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却得不到纠正。
来信内容如下:(并附案件相关图片)2013年,我接到法院一张传票,大庆市宏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起诉我,说我欠其工程款,当时让区法院法官刘丹丹主审这个案件,因为我从来没有跟宏信公司签订过什么消防合同,所以我怀疑合同上标有(大庆中医骨伤病医院)的字样公章是假的,我们跟法院要求对其合同上的公章要求鉴定,让胡路区法院不予鉴定并作出了裁决,我对它的裁决非常不满意,继而在大庆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当日开庭时中院法官说,会针对我们提出的申请将合同上的公章进行鉴定,结果事隔二日中院在没有对其公章进行鉴定的情况下,做出裁定,维持原判,因我本人是人大代表,投诉无门,只能找到省人大信访办寻求帮助,省人大信访办给大庆市人大信访办一封函,要求大庆市人大信访办协助督办此案,大庆人大信访办主任多次协调市中院,可是市中院置之不理。
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大庆市人大信访办主任协调下,我在让胡路区龙岗公安分局报案,要求对上诉合同中的公章鉴定,龙岗公安分局民警经过数十天的周折,才在让区法院调出卷宗,在大庆市公安局技术鉴定科,与“大庆中医骨伤病医院”同时期的公章印件进行对比鉴定,结果是大庆宏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上的(大庆中医骨伤病医院)的印章跟原章不符,鉴定结果是公章是假的。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岗公安分局以“私刻公章”刑事立案。我们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理此案,事隔已三个多月中院没有任何消息,我多次找过中院的信访部门,至今未果。
让胡路区法院院长李卓林从中与市中院多次协调此案,并表态,有错必纠。可是,至今无果。据人大信访办主任说:“大庆中院已将我案开了三次会议,意见不一致,所以需要继续等。”我多次去中院,也无人理我。半月前最后一次,市中院信访办戴主任接见我,他承诺我说:“周三上院长办公会,周五给你答复”。
结果直到今天我也没有收到任何答复。我非常不解,现在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名受害者,在习主席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铲除腐败,弘扬正义的法制社会内,大庆市中级法院明明知道伪造公章合同诈骗,可就是错案不纠正,制造冤案,导致我父亲几次生气晕倒,母亲受到精神压力卧床不起,我也没有精力经营医院。
一份假合同,一个假公章,整整折磨我们两年之久,使我的企业蒙受屈辱,我个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既然法院判决有误,为什么不重新审理?为了体现习主席领导的中国法制社会公平、公正,使我的冤案得到纠正,请求中国好人和有正义感的各位领导帮帮我,使我的案情真相大白,真正体现中国法制社会对群众的优越性。
人大代表的正常权益尚无法保障,何谈监督一府两院,为民做主,弘扬正气!?
举报人:王敏慧
电话:13349494943/15846890000
2016.4.8
责任编辑: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