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出现大量关于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官员非法打击报复报料人的帖子,据称:该杨女士2010年到烟台市开发区疾控中心工作、工作表现优异,但该单位并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杨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杨女士被迫送礼、向上级领导反应劳动合同问题均未得到解决,却被以临时工身份辞退,并被以“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为由,在身患重病血流不止、派出所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强行拘留10天,导致病情迅速恶化、年迈的老母亲饱受打击多次病危几近植物人。关押期满后被逼无奈,杨女士通过网络将其遭遇、给相关领导送礼的录音公布在网络,引起大量网友关注。原文内容如下:
尊敬的领导,广大网友:
2010年5月烟台市开发区疾控中心因严重缺人屡屡不能解决而邀请我到免疫接种岗位工作。因为免疫接种岗位的服务人群范围广、情况复杂而又必须零差错事故,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修养要求极高工作人员不能频繁更换,所以明确要求我如果试用期合格必须长期在此岗位工作。经过双方约定的一个月试用期后,疾控中心领导及同事对我的业务能力、工作表现一致给予高度评价,其后我一直按要求在免疫接种岗位工作并于2014年5月被评为烟台市最美疾控人。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明文规定,疾控中心本应依法给我解决签劳动合同缴社会保险问题,但多年来我多次找相关部门协商甚至被迫给相关部门领导送礼都始终得不到解决,无奈我给烟台市开发区管委主任王曰义写信反映劳动权益问题。信被批转下来后相关部门领导多年不作为竟还采取报复的做法,于2014年7月以临时工名义直接开除我并且不给任何经济补偿。因很难见到相关部门领导我被迫短信与他们沟通工作问题,他们竟进而亲自报警利用公安机关打击报复以“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为由于2014年9月30至10月10日在我病情极为严重、血流不止的情况下强行关押我十天”
在此,我控诉烟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一、传唤程序不合法。传唤应当出示传唤证,口头传唤不需要传唤证,但仅对现场发现的嫌疑人才适用。我2014年9月28号晚上到姐姐家探望老母亲29号上午开发区海河派出所隋姓副所长带领6个人突然到我姐姐家口头命令我立即跟他们走,我问原因并要求他们出示传唤证但他们始终未出示传唤证并强行用手铐铐走我。我在姐姐家根本不是“现场发现”,开发区公安局非法传唤我。
二、我在疾控中心工作多年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早已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部门领导采取报复的做法以清退“临时工”名义开除我并且不给任何经济补偿,他们的做法违背法律明文规定。因很难见到我被迫以手机短信与他们沟通工作问题,没说一个脏字一句假话一次工作之外的话题更没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秩序,开发区分局以“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为由强行关押我十天事实认定不当、处罚不当。
三、开发区公安局始终未出具传唤证、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等基本法律手续,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还是关押期满家人陪我才要回来的。
四、开发区公安局强行关押我十天使我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与创伤,病情耽误治疗并迅速恶化,患脑血栓卧床不起的老母亲眼看着我身患重病却被用手铐强行拷走,饱受打击几度病危,年近八十教了四十多年学的老父亲被粗暴推搡,即将考大学的孩子报志愿受影响……,开发区公安局给我和家人造成无可弥补的痛苦和伤害。关押期满我提供相关证据到烟台市开发区纪委实名举报,苦等近三个月开发区纪委于2015年1月5号口头答复我相关领导没有任何问题。开发区共有5家公立医院其中4家一把手2014年10月前后相继被抓判刑,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区纪委仍旧答复我说收受财物的相关领导没有任何问题!
附:本人在无奈的情况下通过送礼给领导的通话记录: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WTQ1aQD5Ffk/
责任编辑: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