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建筑业高级知识分子、国家一级建造师、工程师杨建锁在江苏南通家中被淮南市公安局跨省带走,尽管杨建锁称身体不适,但淮南市公安局的来人依旧强行将人带走。杨建锁的妻子儿女没有料到,这一别便是永诀,在离家3天后,从淮南市看守所传来消息,杨建锁因心脏问题被紧急送完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以前听说过“躲猫猫死”、“上厕所死”、“喝水死”,这次又多了一个“心脏病死”。
1、淮南市公安局将杨建锁带走的理由是“合同诈骗”,但事实是一个普通的房屋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范畴,但为何淮南市公安局要把这个强行定性为刑事案件呢?要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到一个无辜的人身上,美其名曰“经济侦查”,这是第一个错;
2、政协委员余明清为了一己私欲,向淮南市副市长王宏告,然后王宏签字查处杨建锁,这背后有什么猫腻就不得而知了,作为副市长的王宏,干预司法公正,这是第二个错;
3、余明清又与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长叶志勇、指导员王堃勾结一起,插手经济纠纷,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就以合同诈骗罪将杨建锁网上追逃甚至无罪羁押,这是第三个错;
4、在明知杨建锁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依旧将人带走,这是第四个错;
5、杨建锁身体极度不适,淮南市公安局也不允许家人接出及时就医,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时间,以致人死命为目的,这种行为非常嚣张跋扈且目无法纪,这是第五个错。
综上所述,政协委员余明清黑白通吃,淮安市公安局知法犯法,淮南市副市长王宏只手遮天,难怪最近雾霾很多,这三者结合到一起,活活逼死了国家高级知识分子,文革时期都没有这么做的,无辜之人受无辜之害,盼上级领导彻查此事,严惩相关凶手,还死者一个清白,让死者得以安息。来源http://gzzxnet.com/social/5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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