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交警抽烟执法
多年未进行车辆检测审核的警用制式车辆
旅游商报-大旅网讯:(记者 李济 赵孟虎)近日有知情人向本报反映称渭南市白水县交警大队院内有一辆车号为陕E0544警的制式警车,存在多年脱审问题,身为执法单位,却执法犯法,让人百思不解。
城区中队民警嘴上叼烟执勤是否合理
针对知情人所反映的情况8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渭南市白水县做深入了解。可是刚进县城没多远就看到四名交警正在对过往摩托车进行检查,一辆陕E1809警的 皮卡车在人行道逆向停放,一执勤民警却在执法期间嘴叼香烟与被扣摩托车司机讨价还价,记者路过发现后,随上前进行询问此做法是否合适,这名交警随即问记者 是干什么的,记者回答是报社的,这名交警脱口而出就问记者是不是找事呢?记者回答不是找事而是媒体舆论正常监督,记者经过一番询问后得知这名带队班长姓 候,隶属白水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这时一名协警从车上取下执法记录仪和另外两名协警不约而同围上来并带有威胁的口气质问记者是干什么的,凭什么监督和责问 他们执勤,当记者表明身份后,该民警要求记者出示证件,记者说作一个合法公民都有权利监督。候班长过来给接着解释这位民警为公安家属子弟,另告诉记者朋友 过来发根烟作为人之常情不得不接更不可能把烟扔掉。在候班长解释完后记者出示了证件。后来记者在宣传部进行了登记,宣传部电话告知县交警大队记者采访意 向。
交警大队纪检书记认为媒体监督为“找事”
记者来到白水县交警大队,在该大队院子记者看到了陕E0544警的制式面包车,记者通过官方渠道在网上查询该车信息显示,陕E0455警为白水县交警大队 所有,车辆状态显示正常,登记日期为2007年7月3日,有效期为2011年7月31日。从网上记录显示来看也就是说此车4年都没有审验也没有保险。在交 警大队接见记者的为白水县交警大队纪检王书记,在王书记办公室记者说明来意后,记者要求现场看看陕E0544警车辆手续,王书记说他先查查陕E0544警 车是什么情况,过了两分钟王书记告诉记者此车信息他查不上,他们那陕E0544警制式警车都坏了好长时间。当记者告知那辆车的详细情况时,白水县交通警察 大队的纪检王书记马上改变言语,说记者来给他们“找事”,他们交通警察多么辛苦,多么认真,为什么你们记者不能弘扬正能量呢?他们那陕E0544警的制式 警车是一辆坏车,记者为什么抓住不放呢? 随后王书记说今天他是带班领导,完了他会给记者电话回复此事。
一个县级交警大队两件事情从领导到一般干警均认为媒体舆论监督为“找事”,不知执法单位的领导和干警是依据什么法律这样认为的?自身不正,何以正人?截止记者发稿时,白水县交警大队没有给出任何回复。
原文: http://www.lysbs.cn/news/shendu/2015-08-04/4208.html
责任编辑:资深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