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健全光污染防治法规
发布时间:2014-09-25 02:33:25   来源:产业经济信息网山西频道   评论

  ◆李学辉

  夜幕降临,大街小巷,灯光闪烁,璀璨夺目,但这些五颜六色的灯光,也给人们带来了光污染。

  笔者建议,有效防治光污染,应注意把握以人为本,规划优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首先,增强人们防治光污染意识。有关职能部门应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多种途经,增强社会和群众防治光污染的意识。同时,推动开展防治光污染的技术研究和管理实践,开发和使用节能灯具产品和绿色建筑材料,减轻光污染的危害。

  其次,尽快制定防治光污染专门法规。国家和地方应尽快制定防治光污染法规及其实施细则、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内容应明确光污染的含义和危害、防治光污染的责任主体、监管职能部门和责任、法律责任和罚则等;技术规范和标准应明晰光污染的排放标准、监测方法、环评导则、验收办法等。同时,出台景观灯及照明灯等灯具产品的生产规格和标准、安装技术规范。

  第三,加强光污染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光污染监管机制,认真做好防治光污染监管工作。住建、环保和工商等部门应根据现行法规履行职责,建立相应监督机制和管理办法。加强城市规划控制,从区域环境条件和社会情况出发,核定区域光污染容量,实施总量控制。

  第四,加强光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禁止使用大功率强光源。多建绿地,扩大绿地面积。在光污染严重区域的城市居民住房,可安装百叶窗或双层窗帘,根据光线强弱作相应调节,减轻光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光污染防治具有很大难度,牵扯着多方面的问题,包括环保、规划和工商等。如何在众多污染中快速有效治理光污染,这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更是企业的责任。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法规和相关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实施监督管理,防治光污染危害。

  作者单位:湖北省巴东县环境监测站

责任编辑: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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