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各银行首套房认定标准未松动
发布时间:2014-09-25 06:35:22   来源:产业经济信息网山西频道   评论

    (记者 王赫) 楼市僵持了数月后,首套房认定标准开始出现松动,福州发文称“还清房贷再买房算首套”。有消息称,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各大行开会,四大行也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可能改成“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房”。不过,昨日记者走访西安中农工建等多家商业银行个贷部了解到,他们并未接到上级通知,还按照原规定执行。

    近日,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意见》,其中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这意味着偿清房贷再次申请贷款可算做首套房,贷款利率不必硬性规定上浮10%以上。除此之外,“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只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也就是说,首套房的确定仅限于本地,在其他地区有房产不影响在福州市享受首套房资格。

    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或不仅限于福州市一地。有消息称,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四大行也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可能改成“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房”。昨日,四大行回应房贷松绑,建行称开会部署。兴业、浦发已率先放开,执行认房不认贷。

    昨日,记者向央行以及四大行客服求证,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得明确答复。记者致电西安中、农、工、建、浦发等多家银行个贷部,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没有接到上级通知,还按照原来的房贷政策严格执行。此前,监管层规定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即是否是首套房,要看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有过房贷记录,两个条件有其中任何一项即不能算作首套房。

    记者了解到,西安提供按揭贷款近20家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大多维持基准,但如果按照二套房申请贷款,那么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1.1倍,甚至上浮得更多。以等额本息贷款50万元20年为例,如果按照基准计算利息合计为39.82万元,而按照1.1倍计算,利息合计则为44.52万元,相差4.7万元。

    经济评论员马光远认为,如果央行真的调整“首套房”政策,在贷款人已经还清贷款余额的情况下,新购买住房都算首套,那意味着最强的救市政策出台了。

责任编辑: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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